2008年4月2日 星期三

馬祖自製餛飩 輸台要管制

中國時報 2008.03.31 
潘欣彤╱馬祖報導

     中華民國境內,馬祖民眾要攜帶自家製作的餛飩赴台,卻可能面臨被海關沒收的命運!民眾質疑控管標準過於嚴苛,行政院農委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基隆分局澄清,控管原因是「馬祖無合格屠宰場」。

     連江縣從今年二月一日實施「連江縣餛飩輸台控管措施」,明定只有申請核可業者販賣的餛飩才可輸台。自家製造的或非核可業者製作的餛飩,一律不得出境。

     核可廠商都須通過縣政府定期衛生檢查。除政府規定的包裝與封條貼紙,攜帶餛飩出關者尚需登記姓名與身分證字號等資料,且限定自用,不得販賣。

     有民眾認為,同樣是中華民國國境,又不是要帶出國,為何對餛飩有如此限制。更質疑疾管局是否懷疑民眾「都是」用大陸豬肉,才設下如此森嚴關卡。有觀光客吃到馬祖餛飩,想購買才知這項新規定,大呼不可思議。

     目前通過連江縣政府核可的餛飩商家只有兩家,全在南竿。也就是說,馬祖其他離島居民若想攜帶餛飩赴台,除了來南竿買,別無選擇。檢疫局表示,馬祖沒有合格屠宰場,依畜牧法規定,馬祖的豬肉只能在島上流通。但為便民,檢疫局仍然與連江縣政府協商,才有「餛飩控管措施」。對於民眾的誤解,他們也感到無奈。

     但檢疫局也說,馬祖位於邊防,尤其距離大陸相當近,不排除居民使用大陸豬肉的可能,檢疫不能掉以輕心。現階段只能在檢疫的大原則下,尋找便民措施,將民眾困擾降到最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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